致小学毕业生的一封信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文体。写信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小学毕业生的一封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致小学毕业生的一封信1亲爱的六年级小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们朱阳一中的全体师生,对大家顺利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并取得优异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孩子健康成长付出心血和汗水的老师和家长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美好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充满激情与活力、梦想与挑战、憧憬与希望的初中生活即将揭开序幕。中学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选择一所优质的初中,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实现学业成功,完善人格塑造,走向理想的高中,是家长和孩子们共同的愿望,而朱阳一中就是你们最理想的、最明智的选择。历届的莘莘学子用实力和拼搏实现梦想,为自己的人生书写精彩厚重的一笔,也铸就了朱阳一中的辉煌和荣光。
朱阳一中环境优美,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到位,实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科任教师配备齐全,结构合理。现有中学高级教师6人,一级教师16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三门峡市级骨干教师8人,灵宝市级骨干教师18人。
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拥有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公寓楼、宿舍楼、学生餐厅等基础设施,理化生仪器室、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子备课室等功能室齐全,仪器、图书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校园开通光纤互联网,实现“班班通”,修建有标准化沥青跑道、塑胶篮球场和功能齐全的健身场地,学生食堂被确定为省二级食堂。
学校秉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活动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让山区每个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质量”的办学宗旨,树立“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化、育人悉心化”的办学目标,以“三个面向”统领学校发展蓝图,努力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示范性、有内涵”的三门峡示范性学校。
栉风沐雨,春华秋实。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攀升。中招综合成绩稳居三门峡市农村中学前十名。学校连续六年获得三门峡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河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第四届、第五届青少年科学素质网上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20xx年中招考试我校被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40人,其中19人录入灵宝一高,21人录入灵宝实验高中,综合成绩在三门峡市排名第五,在灵宝市排名第二;20xx年中招考试,我校上灵宝一高统招线31人,上实验高中统招线59人;20xx年中招考试我校上灵宝一高统招线人,上实验高中统招线人,连续三年中招考试我校升入重点高中统招人数都获得历史性的突破,我校考生囊括朱阳镇总分前三名;荣获三门峡市普通初中示范性学校,三门峡市管理规范化学校、三门峡市安全文明校园、三门峡市“五好”基层党组织;多次荣获灵宝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灵宝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灵宝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灵宝市“五好”团支部等称号。学校先后有50人荣获省、市级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100余人在各级各类赛讲、论文评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200多名学生先后获得省市级各类荣誉称号。
人生难的是选择,而一次正确成功的选择,会为自己的人生插上腾飞的双翼。选择一中,助你成功,值此人生的十字路口,朱阳一中庄重承诺,三年后的今天,你会为你今天正确的选择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朱阳一中张开宽阔的臂膀,竭诚欢迎各位家长孩子的加盟,和我们一起携手并肩,共同创造孩子灿烂美好的明天。
最后,衷心祝愿六年级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灵宝市朱阳镇第一初级中学
20xx年6月
致小学毕业生的一封信2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恭喜您的孩子顺利完成六年小学阶段的学习,即将步入初中校园。
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今年与往年基本相同。城区实验、南街、向阳、中兴、石桥、铁路、北街7所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及钢都管理区中心小学、新民小学2所小学将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升入市内初中;农村小学继续实行对口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同时,全市小学毕业生将面临着下列新形势:
一是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今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将全部取消择校生(自费生),招生名额将以在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为基数、实行一次性分配到校的招生办法,这就意味着,成绩不够线还想上高中的时代结束了。根据要求,我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数量是按指标分配到各个初中,如果您为孩子选择一所人数众多的初中,势必会增加孩子的竞争压力,减少孩子升入高中的机会。
二是今年我市将建成一所现代化高标准的初中,届时第二初级中学将整体迁入新校址,教育局并将对其教师进行充实,使之教师资源更加优质、均衡。今年继续招生的城区初中有实验中学、一中、二中、四中4所学校,三高中初中部、三中将停止招生。
三是近年来,市教育局始终把全面推进中小学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城区各初中经过标准化建设,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升,校际间发展基本趋于均衡。今后,市教育局还将继续采取校长轮换、教师交流等一系列措施,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各位家长,小升初在即,市教育局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能够理性看待小升初问题,不要盲目从众和舍近求远,并自觉按照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送孩子到市教育局所分配的相应初中就读。请相信,您的孩子无论在哪所学校读书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让我们共同为孩子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生活幸福!祝您的孩子: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大石桥市教育局
5月27日
致小学毕业生的一封信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毕业在即,各位六年级同学将迎来新阶段的学习和生活!首先祝贺同学们圆满完成小学学业,同时也为各位家长点赞,在过去的六年时光里,陪伴了孩子的成长,目睹了孩子的变化,见证了孩子在义务教育第一阶段学业生涯的成果。小学升初中的这个假期,是同学们静心观察体验生活、提升个人综合素养、树立远大理想目标的重要时机,也是家长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公民教育、责任教育、感恩教育等的良好契机。关于如何充实健康快乐地度过这个假期,我们有一些建议想分享大家,祝愿同学们拥抱一个安全、愉快、丰富而有意义的长假。
时光匆匆,科学管理时间很重要。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制定学习、劳动、锻炼、娱乐等内容的暑假计划,培养孩子合理安排生活和自 ……此处隐藏3903个字……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也就是说,对区内户口学生,如果在本区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在本区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近年来,指标到校生的录取比例和最低分差逐步加大,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引导初中学生在本学区学校就读。20xx年,区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8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普通高中取消了择校生录取批次。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孩子初中择校了,那么孩子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只能选择统招志愿。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家长,是否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对孩子今后初中升高中会有很大影响,因此,请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初中择校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您的孩子初升高时能享受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请让您的孩子初中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二、小学升初中的学区是如何划分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工作,维护教育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和《大连市小学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xx年对小学升初中的学区进行了调整,初中对口接收1所或多所小学的毕业生入学,自有住房学生按照学区进行分配,无自有住房学生按照小学对口初中进行分配。
三、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包括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等)和户口簿,学校根据上述“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社会事业局统一划定的学区内学生入学就读。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
四、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而租赁房屋者,须同时提供《大连市居住证》(辖区派出所办理)、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即无房证明),到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五、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由社会事业局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升高时取消该生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六、哪些情况要到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1、学生父母无房产证而在其亲属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2、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七、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升高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口迁入本区后是否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前面说过,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必须是金普新区户口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初中就学期间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在户口进入金普新区后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初三户口转入时间要求截止到当年4月底)。
九、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各小学依据学籍管理和20xx年中小学学区划分等文件要求,组织六年级学生上交户口簿、房屋证件(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大连市居住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实际居住地和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小升初学区认定,自有住房学生按照学区进行分配,无自有住房学生按照小学对口初中进行分配。
十、进入初中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在小升初学区认定前已经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以小升初时实际居住房子分配到对口初中。初一分班(8月25日)后不再办理两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进入初中后到升入初三之前(升入初三后不再办理转学),初中学区内学生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以实际入住为准)。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继续留在原学区内学校上学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从本市其他学校再转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在民办初中和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回的学生,初升高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一、是否允许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二、对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以租房地点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口,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所租赁的房子为准,除购房后住址发生变化外,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各位家长,请您与孩子一起认真学习并了解小升初的有关政策,如有疑问,请向学校或社会事业局咨询。
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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